2026年以来,食品标签领域迎来多部新规密集出台与落地。3月14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00号),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。3月16日,国家卫健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-2025)。12月1日,《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(总局令第113号)将正式施行。与此同时,广东、青海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明确:普通食品包装不建议标注“药食同源”字样,该行为涉嫌违规。

标签合规已成为药食同源代加工行业不可逾越的红线。
近日,湖北康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代工产品标签合规专项培训,公司合规部、业务部、设计部、生产部等相关岗位全员参与。培训围绕2026年食品标签相关新规的核心要求,结合药食同源代加工行业特点,系统梳理了标签设计、配料表标注、功效宣称、委托信息标注等关键环节的合规要点。
培训聚焦三大核心板块
一、功效宣称“零容忍”红线
培训重点梳理了普通食品标签的禁用词汇清单。医疗健康功能类词汇如“治疗”“预防”“降糖”“增强免疫力”等一票否决;中医滋补概念类如“补肾”“养胃”“祛湿”等同样严禁使用;绝对化用语如“最佳”“国家级”“第一品牌”等也属于违规表述。参训人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,清晰掌握了普通食品标签的“能说”与“不能说”的边界。
二、配料表标注规范
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从高到低递减排列。药食同源原料名称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名称,不得使用俗称或自创名称。培训同时重申:普通食品可以使用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》中的原料,但“药食同源”不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标签标注用语。随意印制“药食同源”字样,即使以小字进行解释,仍可能被认定为混淆食品与药品界限,涉嫌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或保健功能。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,拒不改正将面临罚款。
三、委托生产“双标注”新规
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《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明确要求:委托生产的预包装食品,标签上应当在紧邻位置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,在名称前冠以“委托方、受托方”或“委托单位、受托单位”等字样。违反上述标注要求将面临相应处罚。合规团队在培训中详细讲解了“双标注”的具体执行标准、排版规范及常见错误案例,确保每一款产品的标签在出厂前均符合新规要求。
康瑞生物相关负责人表示,标签合规是品牌方产品上市的最后一道防线,也是代工厂专业能力的体现。公司将持续跟踪法规动态,定期开展合规培训,确保每一批产品的标签经得起监管核查和职业打假的双重检验。
截至目前,康瑞生物已累计服务超过400家大健康品牌方,可承接膏滋、丸剂、固体饮料、压片糖果、袋泡茶等全品类药食同源产品的OEM/ODM定制开发与生产。